
为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推动医疗机构落实熏染病预防控制责任,国家疾控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研究制定了《医疗机构熏染病防控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
《责任清单》要求,医疗机构发现甲类和需凭据甲类管理的乙类熏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和突发原因不明熏染病、新发熏染病以及其他熏染病暴发、流行时,应当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发现乙类熏染病患者、疑似患者以及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规定需要陈诉的乙类熏染病病原携带者时,应当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发现丙类熏染病患者时,应当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凭据《责任清单》,医疗机构发现甲类熏染病、需凭据甲类熏染病管理的乙类熏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熏染病时,应当对熏染病患者、疑似患者、病原携带者进行流行病史收罗并依法接纳相应的隔离治疗和医学视察措施,对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者予以医学视察和其他须要的预防措施。医疗机构发现突发原因不明的熏染病时应当依法及时陈诉,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建立会商、研判和实验室检测联动协同机制。
诊治结核病、病毒性肝炎、艾滋病、鼠疫、霍乱、血吸虫病等重点熏染病及地方性、季节性重点熏染病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治疗与防控管理体系,提供筛查检测咨询服务,对检测发现的熏染者进行见告,做好熏染者的接诊、转诊和相关处置事情。
(文章来源:人民网)
为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推动医疗机构落实熏染病预防控制责任,国家疾控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研究制定了《医疗机构熏染病防控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
《责任清单》要求,医疗机构发现甲类和需凭据甲类管理的乙类熏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和突发原因不明熏染病、新发熏染病以及其他熏染病暴发、流行时,应当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发现乙类熏染病患者、疑似患者以及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规定需要陈诉的乙类熏染病病原携带者时,应当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发现丙类熏染病患者时,应当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凭据《责任清单》,医疗机构发现甲类熏染病、需凭据甲类熏染病管理的乙类熏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熏染病时,应当对熏染病患者、疑似患者、病原携带者进行流行病史收罗并依法接纳相应的隔离治疗和医学视察措施,对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者予以医学视察和其他须要的预防措施。医疗机构发现突发原因不明的熏染病时应当依法及时陈诉,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建立会商、研判和实验室检测联动协同机制。
诊治结核病、病毒性肝炎、艾滋病、鼠疫、霍乱、血吸虫病等重点熏染病及地方性、季节性重点熏染病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治疗与防控管理体系,提供筛查检测咨询服务,对检测发现的熏染者进行见告,做好熏染者的接诊、转诊和相关处置事情。
(文章来源:人民网)